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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陈隽逸
贵州省财政厅发布通知,调整2023-2024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根据《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》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,2023—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,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(其中单位2774元、个人2774元)。
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,2023—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,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(其中单位90元、个人90元)。
据悉,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%,最高不得高于12%。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,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。
本次调整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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